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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网上交易的客户在开户、资金出入、交易、交割、结算等方面与以其他方式交易的客户大体上是相同的,但也存在着一些区别,主要体现在:

一、初始投入资金较低:网上交易为更多的投资者提供期货投资机会,初始投入的资金起点为5万元人民币。

二、签订合同:您只要签署《期货经纪合同》,根据自己需要就可以为你开通网上交易。

三、软件下载:您可以使用本公司为您免费提供的网上行情分析系统看行情,进行图表分析;使用交易软件进行交易。下载方法为: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yfco.com)"网上交易"栏目"软件下载"专区下载您所需的软件,我公司现提供多套行情分析系统,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选择下载,交易软件绑定在行情系统中,可以不用单独下载。另外,行情及交易软件分网通和电信版本,请根据您自身网络情况决定使用哪个版本。

四、修改密码:在第一次登录交易软件后,首先要修改您的"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交易密码长度应为6-10位(不能超过10位),资金密码只能为6位,且都区分大小写。此后,您需要妥善保管您的密码,不要轻易泄露。

五、交易方式:在选择交易方式上,您所选择的是"网上交易"和"电话委托"。在正常情况下,您使用"网上交易"完成委托,"电话委托"只是作为一种附属工具,在您无法使用"网上交易"的情况下采用,比如遇网络故障情况,您可临时使用电话报单至本公司盘房。

六、结算确认:网上交易客户可通过网上交易软件实时查询结算结果,结算日帐单可按与客户约定方式送达(根据中国证监会管理规定)。
 

----开户流程图

一、开户
1.开户条件
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参与国内期货交易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委托本公司代理期货业务,成为本公司的客户。根据《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成为期货经纪公司的客户:

A、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B、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材料的单位与个人;

C、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D、国务院期货监管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协会的工作人员;

E、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

F、国务院期货监管管理机构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与个人。
除目前规定的市场禁入者外,军人、港奥台人员暂时不能作为个人投资者进行开户。外籍人员个人也不允许开户,但外籍人员作为法人代表的境内企业(合资、独资企业)可以开户,但在申请交易编码时,要经过交易所技术处理。建议其指令与资金调拨人为国内人员。

2.开户手续
开户请到本公司或当地营业部指令中心办理开户手续。

A-1、自然人开户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填写《开户信息登记表》,签署《期货经纪合同》及所有附件。

A-2、自然人需要当场留影像资料

A-3、客户提供5家银行的银行卡,由公司进行登记,作为出入金的唯一帐号。

B-1、法人开户须提交:①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扫描件、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当场采取影像资料;②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③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有被授权人则需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填写《法人开户信息登记表》,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授权签署《期货经纪合同》及所有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法人客户必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 开户注意事项

B-2、客户提供5家银行的帐户,由公司进行登记,作为出入金的唯一帐号。
C、客户须在《期货经纪合同》文件中指定1至2人为其资金调拨人,指定1至2人为交易指令下达人(指令下单人被视为结算单签认人)。被指定的资金调拨人和交易指令下达人须亲自签字,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并预留印签。

D、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户实名制》的具体要求,公司将对客户本人及其相关证件实行影像资料保存。

希望客户积极配合。

E、客户开户登记表: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表(法人户)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表(个人户)

开户注意事项:
1.入市前请仔细阅读"风险说明书"、"客户须知"、"合同文本"等相关文本。

2.提供的开户材料(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3.合同中所涉及的签字必须由相关人员本人签署,不得代签。

二、申请交易编码
本公司按照客户填写的《开户信息登记表》为客户办理期货交易所交易编码的申请手续。只有交易编码得到交易所批复后,客户方可在该交易所进行交易。

三、入金
1.客户在开始交易之前,须在其交易帐户中存入相应的资金。最低开户资金为5万元。本公司根据交易所的期货保证金标准,制定和调整每个期货品种的保证金标准。

2.根据中国保证金监控中心的管理规定,客户入金只能通过其登记的卡号(或法人银行帐户)以转帐的方式划入我公司指定的同行的保证金帐户,客户不得跨银行入保证金,不得以现金的形式入金。

3.客户也可以通过网上银期转帐的方式办理出入金。(目前公司开通了建行、工行与交行的全国银期转帐系统)

四、交易
1.书面下单:在本公司营业场所内从事期货交易的客户,可填写交易指令单,经客户指令下达人签字后递交指令中心,由指令中心通过电话或异地终端将客户指令下达至交易所场内,并将成交结果回报客户。

2.电话下单:选择电话下单的客户,由客户指令下达人员将电话打到指令中心,指令中心通过异地终端将客户指令下达至交易所场内。

3.网上下单:选择网上交易的客户可以通过互联网,使用本公司的交易软件进行实时盯市、技术分析、自助下单、成交回报及实时数据查询。

五、结算
1.本公司财务部于每个交易日闭市后,对当天有成交、有持仓或有资金变动的交易帐户进行结算。 结算依据包括交易所的成交确认、交易所公布的当日结算价、交易所和本公司的收费标准以及客户出入金凭证等。

2.结算内容包括交易费用、交易盈亏、帐户余额、保证金占用和可用资金等。

3.结算结果将以合同中约定方式通过中国保证金监控中心送达。客户可以通过中国保证金监控中心客户结算单查询系统查询自己的交易结果。

六、出金
1.客户出金严格按照中国保证金监控中心的管理规定执行,与入金要求一样。客户可以到现场或通过银期转帐的方式办理。

2.客户现场出金须由合同指定的资金调拨人填写《出金单》并签字,法人户还须加盖预留的提款印章。异地客户可以通过传真的方式完成与合同约定的同名帐户的出入金。

七、撤户
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撤销其交易帐户,终止与本公司的委托代理关系。客户撤户时须填写《清户申请表》,并由户主(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户还须加盖单位印章。《清户申请表》经本公司确认后,客户方可提取其帐户中的资金余额。客户自撤户之日起,与本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及法律关系将全部了结。

相关链接:

2.风险揭示

3.操作说明

4.保证金帐户

5.经易合同文本

6.有关开户及出入金方面的常见问题

7.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表(法人/自然人)

修改时间:2008-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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